东莞税务师事务所涉及的税收政策涵盖行业监管、服务收费、业务规范及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介绍:

一、行业监管政策
行政登记管理:税务机关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名制管理: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依托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信息库,实现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全面动态实名信息管理。
业务信息采集:税务机关建立业务信息采集制度,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平台分类采集业务信息,加强内部信息共享,提高分析利用水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信用评价管理:税务机关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记录。
二、服务收费政策
收费原则: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收费方式: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涉税鉴证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涉税服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税服务业务,由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三、业务规范政策
业务范围: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涉税专业服务包括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发票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等。
业务准则: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时,应当遵守《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等业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
档案管理: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障电子或纸质档案安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最低不少于10年。
四、税收优惠政策
虽然直接针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但税务师事务所作为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可以间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果税务师事务所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按一定比例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务师事务所在进行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方面的研究开发时,如果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